人人尽责的“加速器”—— 西安督察局构建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调查报告
总书记在不久前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土地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广泛形成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良好社会氛围。新格局怎么建,督促地方政府落实耕地保护“*一责任”是关键。近年来,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在深入开展“双保工程”中,把“*一责任”和“共同责任”的落实,作为督察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化人人有责为人人尽责,勇当人人尽责的“加速器”,为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的构建作出了有益探索。
2011年6月,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批示指出,地方人民政府是耕地保护的*一责任人。
为贯彻落实总督察批示精神,西安督察局针对西北地区实际,将贯彻批示精神与推动共同责任机制建设、加强西北土地督察工作相结合,加大宣传宣讲力度,强化各级政府耕地保护“*一责任”意识。
6月20日,西安督察局专门向西北各省(区)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函,约请政府有关负责人撰写署名文章,推进落实耕地保护“*一责任”。
此举很快得到落实:6月23日,西安督察局局长杨璐率先在《中国国土资源报》发表《敦促落实“*一责任”》的文章;此后,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陕西省副省长江泽林、甘肃省副省长石军、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姚爱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刘新齐、陕西省榆林市代市长陆治原等分别在不同媒体上发表相关文章,谈体会,谈认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指出,要坚持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道路,始终坚持*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真正将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的要求体现在政府决策中,落实到各项建设上,把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地州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到实处。
甘肃省副省长石军认为,认真履行耕地保护“*一责任”,既是地方政府的法定义务,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既是构建共同责任机制的首要环节,也是建设责任政府的现实需要;既是解决土地违法行为高发的有效对策,也是建设廉洁政府的客观要求。
陕西省副省长江泽林表示,当前,陕西耕地保护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耕地质量不高,耕地总量呈减少趋势,耕地保护形势严峻,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加大,必须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注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进新增耕地质量建设,加强资源国情宣传教育,加大土地执法力度。
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姚爱兴强调,必须把保护耕地作为一项硬任务、硬指标,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一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二要健全完善共同责任机制,三要强化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四要确保耕地“质”与“量”的提高。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刘新齐表示,在“十二五”时期,兵团将构建全方位、多渠道、多关口、网络化的耕地保护监管体系,用共同责任机制支撑耕保*一责任,以严格问责兑现耕保*一责任。
在强化各级政府“*一责任”意识的同时,西安督察局积极开展共同责任机制建设试点,并形成制度性成果予以总结推广。
2011年4月,西安督察局组织召开了西北地区土地督察工作联席会暨“双保工程”推进会。经与各省级政府充分磋商,围绕督促政府履行耕地保护“*一责任”和建立共同责任机制、推动“双保工程”向基层延伸达成共识。
一是提出“三个明确”的工作要求。即:明确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土地管理的共同职责,明确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共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的职责,明确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共同承担耕地保护不力的后果。
二是总结推广共建试点新机制。甘肃平凉、宁夏吴忠在试点共建过程中,形成了不少机制和制度创新成果。如:吴忠市出台了《土地管理行政首长问责办法》,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党委、政府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政府、部门、用地单位责任明确,全社会参与耕地保护的责任体系;平凉市成立了国土资源警察支队。西安督察局向各省区政府大力总结推广这些典型经验,通过典型引导,鼓励机制创新,为构建共同责任机制创造良好的条件。
随着共建试点的推进,各地积极探索,形成了一批制度性成果: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责任机制的通知》,从省级政府层面,明确了国土资源、发改、公安等单位的土地管理责任;宁夏国土资源厅、监察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监察、审计、财政等八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具体明确了发改、农业、监察等部门的耕地保护监管责任。
共同责任机制的建立,从制度上明确了相关部门责任,实现了各涉地部门“人人有责”。而如何化“人人有责”为“人人尽责”,是深化共同责任面临的迫切课题。
在2011年例行督察工作中,西安督察局推动土地督察从国土资源系统向国土资源领域延伸,将发改、财政、规划、住建、监察等部门确定为延伸督察的重点部门,督促涉地部门落实共同责任。
在陕西咸阳和榆林、青海西宁、宁夏吴忠、新疆乌鲁木齐等五市督察过程中,共审查涉地部门相关材料6800多份,召开涉地部门座谈会17次,实地核查现场500多个,发现发改部门违规立项,财政部门对土地出让收支监管不到位,规划、建设、房管部门违规审批发证,政府与金融部门违规抵押融资贷款等问题。
延伸督察有力规范了涉地部门相关审批行为。目前,已撤销违规行政许可83项,出台规范性文件2个,追缴土地出让金3.35亿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人。
西安督察局及时总结规范,制定《涉地部门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督察办法》和相应流程,为共同责任机制从“人人有责”到“人人尽责”的深化加速。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是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的重要特征。西安督察局在打造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中,创新宣传手段,推广试点成果,延伸督察领域,为共同责任机制的构建和落实,作出了有益探索。站在“十二五”新起点上,期待西安督察局的实践,成为督察机构服务新格局的“加速器”。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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