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安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2022年,各年租赁住房租金涨幅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近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西安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西安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据界面楼市西安频道从西安住建公众平台了解,《西安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给出了七大目标,其中包括预计2020年至2022年,新增高品质租赁住房不低于12万套(间),其中新建、改建租赁住房共计不低于6万套(间),盘活存量住房不低于6万套(间)。并在2020年底前上线运行西安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将现有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等与租赁住房相关的经营主体纳入平台交易范围,提供房源透明、交易透明、监管透明的新型租赁市场服务。
并且,基于居民房价收入比、租金收入比等住房支付能力衡量指标,确定租金价格指数合理区间,2020—2022年,各年租赁住房租金涨幅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大力促进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着力实现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一体化,推行住房租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市住房租赁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体系。至2022年底,新增租赁住房房源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率基本达到100%。
在《西安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中,政府将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租赁住房用地纳入用地供应计划,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确保租赁住房用地与年度目标任务总量相适应;引导我市企业、大专院校利用自有居住用地,统一规划建设一批符合产业员工、青年教师等群体居住需求的租赁型住房;鼓励企业自持运营租赁住房;统筹推进老旧小区经改造后发展租赁住房等等。
为了保证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有序运营,政府还将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严厉查处住房租赁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住房租赁的网格化管理,促进社区综合整治和住房租赁管理同步发展。
原标题: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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