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国土资源征地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平台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国土资源征地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平台建设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陕西省国土资源征地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平台,详细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需提供原件备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副本中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仅需提供复印件。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22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5月25日下午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7年5月25日下午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递交时间为下午14时30分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地点: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十层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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