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房违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西安市创新路东融侨城一期2号楼2单元1**4,违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改动房屋原格局,阳台客厅餐厅隔断群租,原3室2厅隔断到6室,居多大量人员。
网民朋友: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莲湖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工作人员去往现场核查,该住房将餐厅、客厅隔断进行出租。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目前,莲湖区住建局已与房东及租赁公司进行沟通,要求将餐厅住户尽快搬离并拆除隔断,责令其尽快进行整改。
您好.截止回复(2020.10.11)还未整改.另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9.9发布的西安市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办法第十条(一)中不得违规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客厅和餐厅分割都不合法.另具体整改谁监督管理?在领导留言板投诉此问题第二次,每次回复都是责令其尽快进行整改,上一次投诉已有一年时间,此次投诉也有半年时间,现在还是未整改.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