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选择隆安县南圩镇西安村那内屯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监理服务的公告
隆安县自然资源局通过公开选择方式确定隆安县南圩镇西安村那内屯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监理服务单位,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隆安县南圩镇西安村那内屯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地点:隆安县南圩镇西安村那内屯。
服务内容:按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有关规定对隆安县南圩镇西安村那内屯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和投资等进行全过程监督与管理。
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监理合同开始至工程质保期满为止。
二、监理服务单位需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项目监理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择项目监理服务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择项目监理服务活动。
(一)拟投入的监理人员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以对应本人的近期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有效证明文件为准,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监理员不少于1名。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培训证书。
(二)监理服务单位必须承诺负责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随意更换,若要更换,须经我局同意。以上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请装订成册,目录及页码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授权委托时提供)。
符合本公告要求,有意愿承接我局上述项目的监理服务单位,请于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递交材料到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修复和地质矿产资源管理股(材料递交地址:南宁市隆安县蝶城路456号,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4楼406室,联系人:卢先生,联系电话)。本次报名仅接受现场方式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网络方式报名。我局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第1个工作日公布有效报名监理服务单位名单。
五、摇号确定项目技术服务单位程序
定于2023年8月22日(星期二 )上午10:00在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隆安县蝶城路456号)5楼504会议室举行公开选择监理服务单位抽签摇号活动。请报名参加本次抽签摇号活动的监理服务单位派员参加现场抽签摇号;未派员按时参加现场摇号活动的监理服务单位,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本轮抽签摇号承担监理项目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公安机关备案的国际联网备案号:001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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