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地产卷入西安国土局原局长受贿案 低价售给田党生两套房产
中国网财经5月6日讯(记者 卫榕)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原西安市国土局局长田党生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简称“高新地产”)涉案其中。
判决书显示,田党生在担任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等职位期间,先后为多家公司单位在办理土地手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受贿所得赃款共计人民币约4652万元,田党生及其家庭不能说明来源财产约1200万元。
2019年12月25日,西安中院一审判决田党生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判决书提到,2009年,田党生利用其担任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高新地产在办理用地手续事项上提供帮助。该公司总经理张某甲为感谢田党生提供的帮助,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售给田党生两套房产,田党生共计支付购房款人民币334.424万元。经鉴定,上述两套房产价值人民币510.25万元,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为人民币175.826万元。
官网资料显示,高新地产是西安高科(集团)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创立于1992年,注册资金15亿元,完成了西安高新区集中新建区4平方公里的开发建设,累计开发面积600多万平方米,其中完成政府代建项目200多万平方米,累计资产总额147亿元。
对判决书中提到的上述事项,中国网财经记者曾致电高新地产,相关人员留下了记者的问题和联系方式,但截至发稿时未收到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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