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通告(2024年第40号)
近期,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等3类食品共4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本次抽检的食品主要包括: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
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蕞大残留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蕞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蕞大残留限量》,中华
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等标准及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等指标,共抽检44批次产品,合格40批次。
西安市未央区麦乐滋堡炸鸡汉堡店(个体工商户)
西安市未央区麦乐滋堡炸鸡汉堡店(个体工商户)
西安市未央区麦乐滋堡炸鸡汉堡店(个体工商户)
西安市未央区麦乐滋堡炸鸡汉堡店(个体工商户)
西安市未央区麦乐滋堡炸鸡汉堡店(个体工商户)
西安市未央区俏嘴巴长沙臭豆腐店
西安市未央区俏嘴巴长沙臭豆腐店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动物产品加工厂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动物产品加工厂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动物产品加工厂
咸阳市武功县普集街道动物产品加工厂
咸阳市武功县普集街道动物产品加工厂
咸阳市武功县普集街道动物产品加工厂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动物产品加工厂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动物产品加工厂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动物产品加工厂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动物产品加工厂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动物产品加工厂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动物产品加工厂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动物产品加工厂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动物产品加工厂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动物产品加工厂
咸阳市泾阳县泾于街道动物产品加工厂
西安市未央区小田惠品冷鲜肉专卖店
咸阳市泾阳县泾于街道动物产品加工厂
西安市未央区小田惠品冷鲜肉专卖店
西安市未央区新生活农贸副食仓储物流交易中心D1区54号
西安市未央区新生活农贸副食仓储物流交易中心D1区54号
本次抽检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
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蕞大残留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蕞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蕞大残留限量》,中华
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等指标,共抽检44批次产品,不合格4批次。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新生活农贸市场E区16号
啶虫脒║0.27mg/kg║≤0.2mg/kg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新生活农贸市场E区16号
毒死蜱║0.026mg/kg║≤0.02mg/kg
西安市未央区王留红聚友蔬菜批发店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湖新生活农贸市场D1区22号
噻虫***║0.049mg/kg║≤0.01mg/kg
西安市未央区爱尚悦一购生鲜超市
西安市未央区爱府街区1-1-1B号商铺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0.129g/kg║不得使用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报刊社简介本站介绍联系我们友情链接
中国质量报刊社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检网 中国质量报网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09084810号-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09421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线 邮箱:br/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