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汇工业园地块、综保区办公大楼地块、西安交大地块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报名的通知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06-09
2026-06-09
关于文汇工业园地块、综保区办公大楼地块、西安交大地块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报名的通知
关于文汇工业园地块、综保区办公大楼地块、西安交大地块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报名的通知
信息来源: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06-09 17:09 访问量: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征收(搬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意见》(扬开管发〔2024〕4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保证房屋征迁客观、公正、公平,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对文汇工业园地块、综保区办公大楼地块、西安交大地块分别公开选择1家房屋价值评估机构和1家复核评估机构,现通知如下:
报名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扬子江中路412号)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12日下午5时
二、房屋征迁评估机构选定的相关事宜
已纳入市住建局“扬州市区2026年度房屋征收评估机构信息登记表”的评估机构。
(二)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书;
3、项目实施方案,拟参加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花名册、注册估价师证书、上岗证书、社保缴纳证明。
1、房屋征迁评估机构由实施单位组织被征迁人按“招标比选”规定产生;
2、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评估机构参加选择复核评估机构摇号,产生复核评估机构,与评估机构同步进场;
3、被选择的评估机构于进场工作前与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签订委托合同,在规定时间内开展评估和评估复核业务,提交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残值评估报告。
4、评估机构和复核评估机构应当安排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评估工作人员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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